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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金叶苑 (暂名) 3号地块 (三批次) 项目60#、100#庭院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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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金叶苑 (暂名) 3号地块 (三批次) 项目60#、100#庭院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X-2026064)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市辖区, 徐汇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航金叶苑 (暂名) 3号地块 (三批次) 项目60#、100#庭院景观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11万元, 招标人为上海东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东航金叶苑 (暂名) 3号地块 (三批次) 60#、100#, 2套庭院景观绿化施工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2套庭院 (60#、100#) 深化设计、施工, 包括庭院内绿化施工、土建施工、安装工程施工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航金叶苑 (暂名) 3号地块 (三批次) 项目60#、100#庭院景观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航金叶苑 (暂名) 3号地块 (三批次) 项目60#、100#庭院景观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企业, 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与工程规模相符合。

2、项目经理资格园林专业中级 (及以上) 职称。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信息卡。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有1项以上景观绿化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岗位的管理工作业绩。

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景观绿化施工工程, 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50万元), 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书等其他支持性材料 (其中合同协议书为必备文件)

4、其他说明: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及查询证明文件 (投标时提供)

(2) 如投标人存在母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同时报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 则招标人拒绝其母公司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根据本公告第七条 “其他” 要求报名。2、工本费1000元。3、投标保证金5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9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9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 上海市

七、其他

本项目报名环节采用电子报名的方式进行, 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电子报名

1、电子报名资料递交: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 将 “投标人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所要求提供的完整资料彩色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所有上传资料需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打印→加盖公章→彩色扫描), 若非特别注明, 不接受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报名资料邮件主题以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 格式发送。为了确保电子报名资料审核的及时性, 投标人可在邮件发送后致电确认。邮件内容必须写明投标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E-mail地址及邮寄地址(公司地址优先)等方式。

2、电子报名资料审核及纸质报名资料递交: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 对投标人发送的电子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并出具_东航金叶苑 (暂名) 3号地块 (三批次) 项目60#、100#庭院景观工程_电子报名审核情况回执”, 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

①若审核不通过, 请查看具体原因, 资料整改后可再次发送, 审核过程以 “审核通过” 或 “报名截止时间” 为结束前提;

②电子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报名成功。投标人应将审核通过的完整纸质报名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携带至开标现场。纸质资料要求装订成A4活页。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报名最后一天24:00前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人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 营业执照 (正、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 可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 (须能体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名时提供);

(2) 投标人提供承诺或申明 (报名时提供)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并具备如下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

(b)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承接本工程;

(c)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d)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遭权威部门行政处罚;

(3) 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 (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50万元), 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书等其他支持性材料 (其中合同协议书为必备文件), (报名时提供)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提供)

(5) 提供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信息卡, 并提供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报名时提供)

(6) 其他 (根据项目情况设置针对性的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报名成功并支付工本费的投标人分发全套电子招标资料, 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向审核通过并支付工本费的投标人予以发放招标文件, 投标人如需纸质文件可邮寄。在收到招标资料后, 投标人应及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签收表》并将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回复。纸质签收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携带至开标现场。

补充说明:

(1) “电子报名审核情况回执” 以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为准, 递交虚假资料的一概不受理;

(2)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邮件的, 均受理审核, 但审核通过与否以审核回执为准。为避免因审核时间不足而导致投标人丧失整改资料的机会, 投标人应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充分考虑审核时间, 合理安排, 逾期不再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