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年度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年度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WH-530100-2026-0174-01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年度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竞谈申请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七、其他
1.项目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采购人公司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已获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2.2项目编号:WH-530100-2026-0174-0101
2.3项目概况:公司现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将于近期到期。根据公司当前中老铁路跨境旅游列车运营深化、米轨沿线文旅资源整合开发项目推进、合作项目结算等重点工作实际,公司经营管理场景日趋多元,国资监管对合规经营、法律风控、资产保全的要求持续提升,涉及跨境法律合规、项目投融资法律论证、合同全周期管控、纠纷处置等专业性较强的法律事务逐步增多。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合规经营能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弥补现有团队在专项法律领域的专业支撑缺口,保障法律服务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拟选聘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常年顾问服务。
2.4服务内容:
2.4.1.日常经营合规管理与法律咨询。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开展提供全流程法律咨询与合规指导,包括日常合同起草与审核、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劳动人事法律事务处理、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各类对外函件法律审核等;协助完善合同管理、合规管理等法律相关制度及内控流程;对接国资监管法律工作要求,指导各类法律文书、合规报告的规范报送;定期开展日常经营合规排查,出具风险提示意见,及时预警经营法律风险。
2.4.2.法律风险防控与纠纷处置。指导公司各业务条线落实合规管理要求,开展全周期法律风险管控,定期开展专项法律风险排查,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指导或代理公司各类诉讼、仲裁、调解等纠纷案件(届时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支付费用),制定应对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配合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税务核查及上级单位巡察等工作,提供法律专业支持,协助落实整改要求。
2.4.3.重点项目专项法律支撑。围绕中老铁路跨境旅游列车运营、米轨沿线文旅资源开发、合作项目结算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包括跨境业务法律合规论证、合作项目谈判与合同文本审核、项目投融资法律尽职调查、资产处置与结算法律风险管控等,配合采购、合同谈判工作,审核法律相关条款,防控项目全周期法律风险。
2.4.4.决策支撑与法治能力建设。就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为决策提供合法合规依据;配合完成总会、董事会相关法律议题的材料准备与论证支撑;为公司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开展法律政策培训与业务指导,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与法务处理能力。
2.4.5.坐班时间约每周1-2天,每年讲座或宣传服务约1-2次,法律意见书份数约150-200份,每年会议60次左右,每年沟通咨询在30次左右,不涉及跨境出差。
2.5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
2.6服务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等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0采购控制价(拦标价):不超过10万元。竞谈申请人竞争性谈判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否则按否决竞谈处理。
3.竞谈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竞谈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竞争性谈判,若总机构无法直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可授权其分所(分支机构)参加,分所(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机构授权并由总机构承诺承担执业责任的授权承诺书;
3.2财务要求:竞谈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在2023年或以后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3企业业绩:竞谈申请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关键内容,否则将无法认定其有效性;
3.4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提供书面承诺)。
3.6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竞谈申请人(含总所及各分所律师)不得代理或承办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竞谈申请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5.竞争性谈判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6年10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竞谈申请人。在以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谈申请人不得参与竞谈。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竞争性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竞谈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到场参加。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