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图书综合楼窗帘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图书综合楼窗帘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610-184098-0372)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图书综合楼窗帘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1.7236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图书综合楼窗帘购置项目617236.00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图书综合楼窗帘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图书综合楼窗帘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广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