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北京市奶东村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公告)北京市奶东村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奶东村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3.884082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朝 阳区崔各庄乡奶东村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奶东村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包括:奶东村村域内东北角、东南角、西北角、西南角四处充电站的车棚 地面浇筑、四周隔墙砌筑抹灰粉刷涂料、电动车车棚钢结构制作安装、棚顶安装、充电桩设备安装、电缆电源接入、车棚内消防灭 火设施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奶东村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奶东村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不同潜在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 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6.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13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