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地铁结构渗漏水治理外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港地铁结构渗漏水治理外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KJY20262277)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港地铁结构渗漏水治理外委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不含增值税投标限价为5369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十六号线地铁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十七号线地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港地铁结构渗漏水治理外委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港地铁结构渗漏水治理外委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企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
(2) 企业/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按不低于下述人员配置提供现场服务,具体为: 承包方项目设置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生产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少于2名 (且要求每个驻地基地至少配备1名),专职物资管理负责人1名,其它管理人员若干且不少于10人,维修人员配备以能够及时解决、完成合同工作内容为原则,由承包方自行测算。原则上第一合同年日常维修一线作业人员数量不低于78人 (78人 (每组不少于3人),第二年合同期在第一年基础上再增加12人,汛期在以上基础上再增加10人,并保障月度渗漏水故障处理销号数量达到400项 (汛期550项以上)。另外,专项渗漏水治理中道床涌水涌砂治理整体工期为2年,应按项目整体工期形成月度整治计划,细化人员配置并确保每周作业天窗点不少于4个。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市政或土建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含) 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需为投标人企业在职正式员工,具有5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提供担任项目经理名下1项 (含) 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渗漏治理施工管理证明。需提供该人员职称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其在投标人企业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工作经验以工作履历的形式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技术负责人: 具有市政或土建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含) 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下具有1项 (含) 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渗漏治理施工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该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其在投标人企业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作经验以工作履历的形式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说明: 关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需提供劳动合同或2026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5)生产负责人: 大专 (含) 以上学历,5年 (含) 以上施工经历,参加过至少1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渗漏治理施工的工程管理; 以工作履历或简历的形式提供证明,格式自拟。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 大专 (含) 以上学历,5年 (含) 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需持有本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C3证书; 参加过至少一个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渗漏治理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需提供履历证明或工作简历,格式自拟。
7)专职物资管理负责人: 大专 (含) 以上学历,3年 (含) 以上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经历; 需提供履历证明或工作简历,格式自拟。
8)其他管理人员 (不限人数): 中专 (含) 以上学历、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需提供履历证明或工作简历,格式自拟。
9)班组带队人员 (不限人数): 3年及以上渗漏水治理工作经验; 需提供履历证明或工作简历,格式自拟。
10)班组作业人员 (不限人数): 1年及以上渗漏水治理工作经验; 需提供履历证明或工作简历,格式自拟。
(3) 业绩要求:
1)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的、在运营期内地铁路线的包含结构渗漏水治理的两个 (含) 以上项目业绩合同,且其中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的、在运营期内地铁路线的包含隧道内整体道床涌水涌砂整治或道床渗漏水治理的至少1个项目业绩合同,关于该合同,要求: 需为投标人与发包人直签的合同 (发包人需为地铁的业主单位,包括: 地铁集团或地铁运营单位或地铁建设 (管理) 单位等),投标人承接的分包、联合体合同不认可。需提供能体现上述要求的合同相关页复印件及发包人出具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合格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单、完工证明或者服务合格等的证明材料,如果合同属于正在执行的合同,则需提供能体现发包人出具的针对已完成的道床涌水涌砂或道床渗漏水治理工作合格的相关验收或者证明材料。说明: 如投标人提供的1份合同可以同时体现上述两项要求的业绩内容,则该1份合同视同两项内容均满足。
(4) 其他: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但被评估为不合格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将有可能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3)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采用线下方式发售 (投标人需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 (1)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需注明项目名称)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适用于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 及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文件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北京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