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发城投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度扫雪车及属具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建发城投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度扫雪车及属具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6-CG03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建发城投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度扫雪车及属具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建发城投投资 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冬季除雪作业专用设备,包括双桥除雪车(带货箱底盘)、双桥除雪 车(带撒布)、伸缩式前刷、中置刮雪板、前滚刷、前推雪板及车载式吹雪机,用于保障乌 鲁木齐及周边地区冬季道路除雪、清扫及应急保障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设备 采购技术参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建发城投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度扫雪车及属具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建发城投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6年度扫雪车及属具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供应能力,非制造厂家还须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或制造产品(除雪车类)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 及产品》名录中(需提供[https://www.miit.gov.cn/](https://www.miit.gov.cn/)内公示文件截图);
3.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业绩内容至少包含除雪车),并提供相关业绩 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内容的条款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2)履约佐证材料(任选其一):结算增值税发票(金额不低于于合同总额的30%);银行转 账/收付款凭证(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甲方出具的履约验收证明或结算单;
(3)若提供增值税发票,须同时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 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每一张发票后附发票查验截图);
注:同一份框架合同项下多次供货的,可提供该框架合同及对应的供货/结算凭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投标人自行网上查询,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 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获取 招标文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6条相应 证明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500元/份(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供货到场并验收合格。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