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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长春新区北湖天纵幼儿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招标公告

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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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北湖天纵幼儿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202610-CG3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新区北湖天纵幼儿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北湖天纵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果蔬类、冰鲜产品、冷冻品、粮油、鲜肉类,禽蛋类、干调类等。选择1家供应商完成采购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春新区北湖天纵幼儿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新区北湖天纵幼儿园食堂大宗商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3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生产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0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0 日 13 时 00 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