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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2026年天津市海河医院关于院内制剂“双奇保肺颗粒”委托配制服务项目招 标公告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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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天津市海河医院关于院内制剂“双奇保肺颗粒”委托配制服务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RTZB2026-B07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天津市海河医院关于院内制剂“双奇保肺颗粒”委托配制服务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海河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天津市海河医院关于院内制剂“双奇保肺颗粒”委托配制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天津市海河医院关于院内制剂“双奇保肺颗粒”委托配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天津市海河医院关于院内制剂“双奇保肺颗粒”委托配制服务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B.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 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 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具备《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范围或配制范围应包含颗粒剂)或《药 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到2026年10月26 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500人民币/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持现金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14时30分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 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持现金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