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现金尾箱寄库及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资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现金尾箱寄库及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629067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现金尾箱寄库及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6.6万元,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规模为76.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现金尾箱寄库及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现金尾箱寄库及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建立的云南省现金清分企业名录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场地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金库和现金清分场地,且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或公安机关关于现金清分场地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批复。
4.业绩要求:2023年10月0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在同一家银行拥有一项现金尾箱寄库和现金清分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 现金尾箱寄库和现金清分类似项目业绩,两类业绩的合同可以合并也可以拆分),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有效的合同)。
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3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说明函。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复核)投标人承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在执行期内(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需说明2023年至今在政府采购或金融行业采购过程中是否受到处罚,提供承诺说明函。
(4)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报名。报名时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下午5点以后对当天所有报名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箱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报名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任选其一):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盖鲜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原件;(3)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4)报名费公对公转账凭证或现金(不接受微信或者支付宝)。网上报名 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盖鲜章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扫描件、(3)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需公对公转款凭证(网上报名仅接收公对公转款)上传至邮箱,资料审核无误后,代理公司会发送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按要求填好后回传至邮箱后才算报名成功,开标当天请将报名资料(盖鲜章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带到开标现场进行递交。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现金尾箱寄库及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现金尾箱寄库及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完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现金尾箱寄库及现金清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招标控制价:招标规模为76.6万元,其中寄库规模61.2万元(17个网点),现金清分规模15.4万元(其中20.00元及以下面额(含硬币)约1000捆,20元以上面额约20000捆)。
(1)寄库费招标控制价:3000.00元/月/网点;
(2)现金清分招标控制价:
①人民币100.00元、50.00元面额:7.00元/捆;
②人民币20.00元及以下面额(含硬币):14.00元/捆。
2.6服务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2.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
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