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荔西组集体经济组织、荔南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荔西组集体经济组织、荔南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荔西组集体经济组织、荔南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荔西组集体经济组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工程为31.92亩农村新型公寓,用地面积21277.52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1277.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3052.56平方米(包括地下室14600平方米,地上部分为7栋塔楼,建筑面积约68452.56平方米,最终建设内容以经审批通过的施工图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荔西组集体经济组织、荔南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荔西组集体经济组织、荔南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荔西组集体经济组织、荔南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1名,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20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报名方式: 可接受现场登记或邮件登记。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或在线获取。在线获取: 投标人可通过邮件办理线上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31.92亩农村新型公寓,用地面积21277.52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1277.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3052.56平方米(包括地下室14600平方米,地上部分为7栋塔楼,建筑面积约68452.56平方米,最终建设内容以经审批通过的施工图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荔西组集体经济组织、荔南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2.3监理服务期: 30个月,具体从项目开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竣工时间视工程具体情况而定)监理、计量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年)监理。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中标人还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50000.00元。
2.6质量要求: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