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街村第一至四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夏街农产品销售点2026年-2028年环卫保洁项目
2026年度推荐:夏街村第一至四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夏街农产品销售点2026年-2028年环卫保洁项目
(招标编号:KNZB261008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夏街村第一至四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夏街农产品销售点2026年-2028年环卫保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4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夏街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内的村庄主、次干道沿线机动车道及其两侧可视区域(含辅路、人行道、绿化带等区域),并包含所有公共区域、投放点的冲洗及日常保洁管养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夏街村第一至四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夏街农产品销售点2026年-2028年环卫保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夏街村第一至四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夏街农产品销售点2026年-2028年环卫保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截图,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七、其他
夏街村第一至四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夏街农产品销售点2026年-2028年环卫保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进行响应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夏街村第一至四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夏街农产品销售点2026年-2028年环卫保洁项目
(二)项目编号:KNZB2610080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124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24万元
(六)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夏街村第一至四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夏街农产品销售点2026年-2028年环卫保洁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标的内容概况:
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内的村庄主、次干道沿线机动车道及其两侧可视区域(含辅路、人行道、绿化带等区域),并包含所有公共区域、投放点的冲洗及日常保洁管养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2本项目不分包组,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3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截图,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
方式:现场获取;
领取要求:参加磋商的单位持以下资料现场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登记表,
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②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澄清/补充(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