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安泰护卫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至2027年供热季锅炉壳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安泰护卫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至2027年供热季锅炉壳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L-RZZB-202610122;
2.项目名称: 吉林安泰护卫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至2027年供热季锅炉壳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 42.70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 610元/吨,含燃料费、增值税金、装袋费、运输费、检斤费、装卸费等;
6.采购内容: 采购生物质颗粒约70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参数: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450大卡(千卡/千克),干基高位发热量≥4000大卡(千卡/千克),全水分≤11%;干燥基灰分≤12%,空气干燥基挥发分≥70%,干燥无灰基挥发分≥80%,干基全硫量≤0.05%,干基固定碳含量≥17%,焦渣特性(型)≤2;
7.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格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9.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0.供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日期起至2027年供热期结束;
1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合法经销商,投标产品须具有生物质颗粒检测报告;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5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7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获取。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资料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元/套,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注: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