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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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横岭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JHZX-2026-CS-02092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6,294.06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86,294.0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公共设施施工|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986,294.06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建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
1)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
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JHZX-2026-CS-02092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6,294.06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86,294.0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公共设施施工|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986,294.06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行业划分:建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芦洲镇横岭村渠道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服务):
1)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
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