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工作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自采(2026)0093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工作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额算金额:约9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1
洛自采(2026)0093号-1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工作服采购项目
9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工作服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是为医院陇海院区、中州院区提供医护工作服(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2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医院每月下发尺码、数量需求,供应商收到需求后10日历天内配送至对应院区。
5.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若出现大面积发黄、起球、破损现象,供应商无条件免费重新制作更换)。
5.4.服务期限:3年(医院计划3年内完成医护工作服整体更换)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5.7.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