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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金马集团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7年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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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云南金马集团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7年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2601892PE100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金马集团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7年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金马集团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180万元;二标段:16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鱼、蛋、禽、肉类采购;(002)二标段:米面粮油、蔬菜、副食品及相关物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鱼、蛋、禽、肉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002二标段:米面粮油、蔬菜、副食品及相关物资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思茅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思茅区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云南金马集团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7年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金马集团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7年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Z2601892PE10008

2.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一标段:180万元;二标段:160万元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伙食费收入),已落实(本项目参照招标投标法执行,但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5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云南金马集团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6标段划分: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总价及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一标段:鱼、蛋、禽、肉类采购 1批 1800000.00 详见采购需求

2 二标段:米面粮油、蔬菜、副食品及相关物资采购 1批 1600000.00 详见采购需求

注:各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按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当确定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其投标人将不再推荐成为第二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并按标段单独递交。


2.7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或至项目预算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二者以先到者为限,合同自动终止;

2.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质量检测检验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招标人需求;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云南金马集团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7年警察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米、油、蔬菜、鸡、鸭、鹅、牛肉、猪肉、米干、米线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相应技术服务能力的厂(商)家,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报告报备和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7月1日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提供赋码及查验结果,未取得赋码的审计报告或未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结果(快捷查验或深度查验查询结果)截图的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1投标人提供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3.3.2投标人提供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新成立企业尚未缴纳税款的,应出具情况证明;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提供书面声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提供承诺函,(查询结果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线上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当天)。

3.6其他要求:

3.6.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采购范围内所投产品均为供应商生产的,也可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预包装食品须由具备相应生产许可的生产商生产)。

3.6.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人用人要求,上岗前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或其他健康证明材料,并提供不随意更换人员承诺函。

3.6.3投标人参与所投标段的全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3.6.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2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投标人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思茅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资料(若有)。

(2)邮箱报名:投标人将本单位信息(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采购项目名称及标段、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文件费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若有),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5.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00元/份(按标段收取),售后不退。


注: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及方式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6.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