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桥头医院住院大楼及门诊楼消防设施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莞市桥头医院住院大楼及门诊楼消防设施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hz202610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桥头医院住院大楼及门诊楼消防设施整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11,776.62元,招标人为东莞市桥头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711,776.6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4,476.61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桥头医院住院大楼及门诊楼消防设施整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莞市桥头医院住院大楼及门诊楼消防设施整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采购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采购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的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如有新的政策,以最新的政策要求为准】 ②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若已过期,投标文件中提供顺延资质有效期的有关文件复印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申购或电邮申购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