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2027-2029年度外聘律师库项目招标公告
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2027-2029年度外聘律师库项目招标公告
受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就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2027-2029年度外聘律师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2027-2029年度外聘律师库项目
(招标编号:JSTCC26005206614)。
二、项目简介
招标人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始终坚持依法经营、合规为先,勤勉尽职履行管理人各项职责。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对招标人经营管理的支持作用,现拟公开招标采购律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期限: 自发布结果公告之日起1年,合同结束后可顺延2次,每次12个月(如结果公告之日早于2027年1月1日,则合同起始日期为2027年1月1日)。
入围数量: 22家。
注: 入围不代表招标人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或采购金额,实际服务以招标人后续订单及确认的工作内容为准。
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采购数量(以下工作量均为初步预估数量,实际服务以招标人后续订单及确认的工作内容为准):
年度 | 高级合伙人工作量 (小时) | 合伙人工作量 (小时) | 合伙人助理工作量 (小时) |
2027 | 655 | 1,402 | 1,204 |
2028 | 668 | 1,432 | 1,230 |
2029 | 680 | 1,462 | 1,290 |
资金来源: 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持有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最近一年度年检检查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为正常),如为分所参与须提供投标人总所授权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函,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过司法部门行政处罚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处罚范围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或至今未被吊销执照。
律师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合伙人至少1人,其执业年限≥12年;合伙人至少1人,其执业年限至少9年;合伙人助理至少3人,其执业年限至少3年,均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国家法律执业资格,严格遵守守法,团队成员近3年内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需提供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资格证)。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未被上级登记机关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投标人项目联系人、授权代表人、董监高等未处于招标人禁用名单。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供应商或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投标人承诺董监高及投标相关人员与招标人员工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招标人员工在投标人公司无任何股份持有或他人代持有关系,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投标人承诺在招投标阶段及后续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报名时间: 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下午17:00止。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下午20:00止。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3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3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上海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