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次级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项目的招标公告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次级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F26-072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次级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次级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次级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次级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需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次级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需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次级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项目
2、文件编号:HF26-0729
3、发行规模:发行量不超过40亿元
三、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通过邮件将以下登记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司邮箱(hafuzb@ sina.com),邮件标题:HF26-0729登记材料+公司名称: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证券承销业务资格
注:以上材料的提供仅作为登记使用,登记所提供的材料不能替代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材料!
电子邮件获取文件时请在邮件中注明获取文件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招标文件。我司收到登记材料,经审核无误后,通过邮件方式回复费用支付方式。
2、费用(500元)可通过银行汇款至我司账户(汇款时请备注 HF26-0729 工本费,不接受个人账户汇出的费用),或至我司现场支付现金,我司收到费用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定于2026年10月9日09时00分-2026年10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对外发售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