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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法律服务项目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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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法律服务项目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法律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本项目已具备公开询比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要求

按河南大有能源相关财务制度支付。无预付款,结算挂账后分期付款(此条款为响应性条款,如未响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总价(总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结算)。

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总价(总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结算)。1.工期/服务期:1年,

2.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名、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录平台进行报名、报价。

3.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5:00。

4.本采购项目公示,供应商可参与本次公开询比价的采购活动。

三、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石壕煤矿常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案件代理

四、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石壕煤矿法律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石壕煤矿经营管理行为,防范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方面法律风险,妥善处置各类涉法事务,保障煤矿合法权益,现公开选聘常年法律服务机构,为本矿提供全年常态化法律服务。

二)、要求

1.严格按照投标服务方案、合同约定及现行法律法规开展法律顾问服务,所有法律意见、文书审查、咨询答复均应当合法合规,满足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要求。

2.主要服务内容:(1)日常法律咨询:针对煤矿生产经营、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劳动用工、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事务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对重大事项按需出具法律意见;一般咨询及时答复,重大复杂事项按期出具书面意见。(2)法律文书审查修改: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函件、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排查法律风险,提出修改建议。(3)重大事务法律支持:参与煤矿重大经营决策、重要商务谈判,开展法律风险分析,提供合规论证意见。(4)纠纷处置支持:对煤矿各类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处置思路,指导调解协商;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如需代理,另行协商委托及费用事宜。(5)普法合规服务:按需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普及安全生产、合同、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知识;提示新法新规对煤矿经营带来的影响。(6)完成煤矿交办的其他常规非诉讼法律事务。

3.响应时效要求:一般法律咨询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紧急涉法事务应及时响应;需要出具书面法律文件的按双方约定时限完成。

4.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煤矿生产经营、财务、项目、人事等全部内部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5.未经煤矿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主办律师;确需更换的,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且继任律师专业能力不低于原指派律师。

三)、执行技术标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相关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质量要求

法律服务成果合法合规、严谨实用,满足煤矿风险防控及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及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相关要求。

五)、服务周期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独立法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响应人具有:本项目为一个服务标段,投标单位须为依法注册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状态正常有效。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承诺不得转包、分包本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指定专职主办律师为本项目固定服务人员,服务期间主办律师主要精力用于本项目法律服务,项日服务团队人员须保障响应到位,不得随意更换主办律师;近三年律师事务所及拟指派主办律师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响应人2025年以来承担并完成同类项目合同不少于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需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基本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

5、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或石壕煤矿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

(5)在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行为,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或义煤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6)近三年内,响应人发生过严重违约、违法、违纪行为。

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投标人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家。

(2)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3)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4)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人规定的。

(5)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严重偏离计划价且采购人不能接受

七、开标方式

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的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八、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响应保证金:4000元;

3.响应保证金形式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至中原云商的指定账户(供应商完成报名后,进入项目流程>保证金缴纳模块中查询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