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淮滨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26-1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淮滨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938000.00 元,招标人为淮滨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淮滨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淮滨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淮滨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类产品的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国家强制要求提供的,可不提供);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其他说明:
4.1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资信证明);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9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③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淮滨县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