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ZB-2026100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学生餐费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一包(米面油类食材配送服务);
(002)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二包(蔬菜类食材配送服务);
(003)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三包(肉类、冻货水产类食材配送服务);
(004)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四包(干调类食材配送服务);
(005)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五包(预包装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
(006)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六包(低值易耗品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一包(米面油类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不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的优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6)甲方需到投标企业现场实地考察。
(002)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二包(蔬菜类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不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的优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
3)供应商须具备冷冻、冷藏食品的相关经营许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甲方需到投标企业现场实地考察。
(003)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三包(肉类、冻货水产类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不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的优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
3)涉及标段三的肉类采购,供货商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近期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近期批次);
4)供应商须具备冷冻、冷藏食品的相关经营许可;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8)甲方需到投标企业现场实地考察。
(004)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四包(干调类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不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的优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6)甲方需到投标企业现场实地考察。
(005)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五包(预包装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不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的优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6)甲方需到投标企业现场实地考察。
(006)新疆实验中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第六包(低值易耗品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不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的优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5)甲方需到投标企业现场实地考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邮寄或现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8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寄或现场。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肉制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近期批次)(标段三供应商提供)、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获取文件或将以上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以PDF的形式发送到邮箱。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包500元/标段,资料包文件费200元/标段,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预算金额:第一包:280000元;第二包:740000元;第三包:1200000元;第四包:220000元;第五包:630000元;第六包:80000元。预算总金额:3150000元。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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