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外聘律师库、国际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及案件代理服务入围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外聘律师库、国际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及案件代理服务入围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CWZDL-202609-HRBRK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外聘律师库、国际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及案件代理服务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外聘律师库、国际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及案件代理服务入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外聘律师库;(002)国际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及案件代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外聘律师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近三年投标人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公开谴责及以上行业处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近三年”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002)国际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及案件代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近三年投标人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公开谴责及以上行业处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近三年”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1日 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3日 23时59分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费人民币300元/份(报名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入围数量及使用规则: 采购包1:外聘律师库 (一)入围供应商数量:最多不超过10家。入围规则: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n时,入围供应商数量为n-2家,最多不超过10家;若合格投标人不足12家且不少于7家,按实际合格数量-2确定入围数量,最少不低于5家。 (二)入围规则:不良贷款清收案件:招标人在入库库中轮流发布案件代理或法律顾问选聘公告,结合“服务态度”、“职业道德”、“过往业绩、律所实力”“代理报价”“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和律所团队业务专业能力匹配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被2/3(含)以上招标人评选小组组员选中的律所,为评选小组初选选定拟聘用律所。 常年法律顾问:由出席会议2/3(含)以上的招标人外聘律师评审小组成员表决选中的律所,为初选选定拟聘用律所。 (三)有效投标最低数量要求:有效合格进入综合评分的投标人不少于7家。
采购包2:国际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及案件代理服务 (一)入围供应商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至少入围2家。入围规则: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n时,入围供应商数量为n-1家,最多不超过3家。 (二)入围规则:专项法律服务及案件代理:招标人在入围库中结合“服务态度”、“职业道德”、“过往业绩、律所实力”、“代理报价”、“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和律所团队业务专业能力匹配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承办机构。被2/3(含)以上招标人外聘律师评选小组组员选中的律所,为评选小组初选选定拟聘用律所。 (三)有效投标最低数量要求:有效合格进入综合评分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钱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