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和招标栏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9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9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改造项目。
2.2服务需求: 拟定选定综合评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合作方,由其负责本次项目的顺利执行,并保障三年服务期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2.3服务范围: 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及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总部网络技术防护能力升级;
2.总部热线系统防护能力升级;
3.厂站控系统基础网络防护能力构建。具体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服务地点: 长春市。
2.7最高投标限价: 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注: 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采购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6年10月19日15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