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10万吨石墨提纯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青河县10万吨石墨提纯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KS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河县10万吨石墨提纯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碳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依托青河县达布逊石墨矿床、青河县孔克热石墨矿床、克泽勒库都克石墨矿丰富的石墨资源储备,建设10万吨高纯石墨配套生产线,形成年产高纯石墨产品10万吨的生产规模。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200.32亩,总建筑面积68845.16平方米,建设浮选车间、精选车间、石墨提纯车间等生产车间;办公、宿舍以及原料、成品、尾料仓库以及其他辅助及附属用房等。设计建设石墨精粉加工生产线1条,高纯石墨提纯加工生产线8条,配套建设项目所需的供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室外硬化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河县10万吨石墨提纯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河县10万吨石墨提纯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要求①:[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②:[设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已超过5年的。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有效期内的安全B证,提供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相关业绩需提供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3.7、其他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条件的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8、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本工程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支付。;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9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2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