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伊宁县麻扎乡塔尔村10KV农业供电专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伊犁伊宁县麻扎乡塔尔村10KV农业供电专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麻扎乡塔尔村10KV农业供电专线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24年-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招标人为伊宁县麻扎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10KV架空绝缘线路14.527千米,其中型号为JKLGYJ-10KV-240/30的架空绝缘线路13.355千米,型号为JKLGYJ-10KV-95/20的架空绝缘线路1.172千米;新建10KV电力电缆200米;新建12米单杆323基,新建双杆断路器5个,新建双回单杆断路器2个;新建6300KVA调压器一座(内含断路器2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伊宁县麻扎乡塔尔村10KV农业供电专线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县麻扎乡塔尔村10KV农业供电专线建设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类似业绩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项类似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4财务要求(1)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亏损、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投标人如成立年限未满足要求的,提供成立年限内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3.投标人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4.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
3.7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须具备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须具备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须具备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造价员须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资料员须具备资料员岗位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8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09日2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县麻扎乡塔尔村10KV农业供电专线建设项目已由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宁县发改字(2026)188号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伊宁县麻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宁县麻扎乡塔尔村10KV农业供电专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伊宁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10KV架空绝缘线路14.527千米,其中型号为JKLGYJ-10KV-240/30的架空绝缘线路13.355千米,型号为JKLGYJ-10KV-95/20的架空绝缘线路1.172千米;新建10KV电力电缆200米;新建12米单杆323基,新建双杆断路器5个,新建双回单杆断路器2个;新建6300KVA调压器一座(内含断路器2个)。
2.1.3计划工期:47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件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类似业绩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项类似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项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4财务要求(1)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亏损、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投标人如成立年限未满足要求的,提供成立年限内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3.投标人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4.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
3.7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须具备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须具备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须具备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造价员须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资料员须具备资料员岗位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6年09月28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09日20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代表人员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按先后顺序装订,缺一不可,且均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9日11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