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陆国信中招招投标服务平台,希望能给您带来更多的商机!
客户咨询:010-60868695 客服信箱:zbcgchina@163.com
国信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国信招投标旗下平台
咨询热线
010-60868695

服务招标

吉林省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2026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2026-09-29
2 次浏览

吉林省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2026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2026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21244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集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2026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内容包括:3号线电扶梯、4号线电扶梯、4号线通信、3、4号线电力监控及3号线一期直流设备改造、4号线电力监控、3号线一期直流设备改造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集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2026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集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2026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业务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保险相关险种。

2.投标人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总公司承诺对分公司在本项目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同一保险集团下,仅允许总公司或一家获得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处理。投标人能够在本项目服务地点开展保险业务,若承保本项目,须能按国家税务规定,向投保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https://shiming.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重大保险理赔纠纷。

5.投标人能提供本地化服务支持,且拥有专业的保险服务团队,包括核保、理赔、客服等人员。

6.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本项目相关险种的保险服务业绩(含承保或理赔全流程服务),需提供至少2项相关服务业绩。注:保险服务业绩指承保业绩或理赔业绩,承保业绩指保险起期在近三年的业绩,理赔业绩指赔款转账时间在近三年且已结案的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4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09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携带资料:(1)投标人的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总公司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持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详见法人单位授权书格式)。(3)投标人近三年符合本项目相关险种的保险服务业绩至少2项,内容为保单、保险协议、赔付协议、转账凭证的主要页面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不能亲自到场,领取招标文件人员还需持有“领取招标文件授权书”原件,办理登记及文件获取手续。(5)领取招标文件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应对大客流集疏能力提升、消除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2026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招标范围: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4.保险期限:

(1)建筑安装期保险期限自第一期保费支付后第3个工作日为保险起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正式投入试运营时为保险止期。期间,任何提前运营使用的部分工程,其建筑安装期保障自运营日起自动终止,转入保证期。工程整体验收后,未完工的附属工程保障继续有效至完工,不另收费。

(2)附加保证期24个月。自建筑安装期止期时起算,向后顺延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