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 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公告
EVA 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xZJ262-033-K)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一、招标条件
本EVA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规模:19台2吨级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设备及7个配套充电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EVA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BVA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腹约
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控
股母公司(持股比例≥51%)所持有的所有资质,可视同投标人资质,评审予以认可。投标人
须同时提供控股关系股权证明材料,以及公司有效资质证书,同时母公司出具履约资源支持
承诺函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
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无经营异常(提供戴图,共计2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图,共计2张)
图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
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为准(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应当分别提供藏图);
资料提供形式:上述第①②③项由投标人提供戴图。(如未提供藏图或未体现查询内容或戴图不清晰不可辨认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藏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单份国内合同签订总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且AGV/AMR/机器人/无人叉车数量不少于
5 台的业绩,业绩必须包含AGV/AMR/机器人/无人叉车设备及配套充电桩,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包含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合同签章页、与合同对应的销售发票。加盖投标人公章)。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以下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1)-(5)项为“否诀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9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bjzbcg80@163.com),获取文件具体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凡有意者获取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邮箱获取需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办理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获取售价:500
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1时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11时00递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EVA 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J262-033-K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一、招标条件
本EVA 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采购规模:19台2吨级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设备及7个配套充电桩。
招标范围:BVA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本项目
通过部署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调度系统、设备控制系统、任务自动触发系统及配
套硬件设施,实现EVA产品自动下线(≥34托/小时(每托1.5吨),每24小时内保证有效
作业时间≥14小时)、入库存储、自动出库(≥84托/小时(每托1.5吨),每24小时内保
证有效作业时间≥6小时)全流程作业。通过智能化仓储库建设,实现物料配送自动化、准
时化,提升BVA产贔流转效率,最终建成库内管理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的智能仓储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VA 包装线智能一体化改造项目自主移动机器人(无人叉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控股母公司(持股
比例≥51%)所持有的所有资质,可视同投标人资质,评审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控股
关系股权证明材料,以及公司有效资质证书,同时母公司出具履约资源支持承诺函并加盖母
公司公章。
(2)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无经营异常(提供戴图,共计2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戴图,共计2张)
图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
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为准(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应
当分别提供截图)
资料提供形式:上述第国②图项由投标人提供戴图。(如未提供戴图或未体现查询内容或截
图不清晰不可辨认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藏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人须提供单份国内合同签订总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且AGV/AMR/机器人/无人叉车数量不少于
5台的业绩,业绩必须包含AGV/AMR/机器人/无人叉车设备及配套充电桩,并提供合同关键
信息页(包含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合同签章页、与合同对应的销售发票。加盖投标人
公)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
者吊销执照的 未进入请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腹约能力的情形,无违纪记录。
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以下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1)一(5)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
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9月29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文件具体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凡有意者获取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携带(邮箱获取需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办理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腹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
售价500 元/包(人
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11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