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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新河水厂扩建工程-自控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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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水厂扩建工程-自控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F-F-2026-003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河水厂扩建工程-自控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招标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需求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河水厂扩建工程-自控智能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河水厂扩建工程-自控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全套)

(5)提供2026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采工作供应商资信审核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室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为同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任意一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4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