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27年9月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10月-2027年9月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CHY-20260924-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10月-2027年9月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10月-2027年9月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10月-2027年9月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无。
四、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七、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擅自增加本范本规定之外的资格条件。
2.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0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①在线获取:请先将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及所获取项目的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联系获取报名相关资料;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中的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
(2)将已填写好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附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连同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附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于开标室。②现场获取:(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
3.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