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访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河南省信访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6-02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信访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省信访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信访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省信访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相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或自行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0日08时00分到2026年09月2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8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书面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当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资料,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依法不需要提供原件的除外)并保留一套装订好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获取文件申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信访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XZB-2026-02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河南省信访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全流程餐饮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用餐人员提供日常的早餐、午餐餐饮服务,以及原材料的采购、食材保管、食品加工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单位服务要求。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相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或自行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8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书面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汇款时务必备在备注栏或附言栏中注明**项目磋商文件费用**字样(必填)
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当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资料,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依法不需要提供原件的除外)并保留一套装订好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获取文件申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