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鲁通检测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路交通设施质量评价中心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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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609-371425-89-01-662868)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鲁通检测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路交通设施质量评价中心建设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000万元,招标人为鲁通检测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以服务于研发、生产与应用为主要任务,着力为区域金属材料产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和创新技术支撑,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接轨的公路交通设施质量评价中心,为社会提供专业、诚信的权威检测鉴定咨询服务。本项目建设3条试验跑道与碰撞靶场、试验配套作业车间、科研办公楼、专家公寓楼、新能源动力安全检测装配楼、1条新能源动力检测线、场区配套公用工程及设备购置等。项目建设可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逐步投资建设,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可满足投资需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本招标项目为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标段:鲁通检测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路交通设施质量评价中心建设项目(EPC)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鲁通检测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路交通设施质量评价中心建设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鲁通检测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路交通设施质量评价中心建设项目(EPC)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满足);
(4)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满足);
(5) 2023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业绩;
(6) 财务状况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联合体施工成员数量为一名。
3.2.4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2)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施工负责人持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4)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设委托)或授权委托人(如设有)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9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鲁通检测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路交通设施质量评价中心建设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000万元,招标人为鲁通检测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以服务于研发、生产与应用为主要任务,着力为区域金属材料产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和创新技术支撑,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接轨的公路交通设施质量评价中心,为社会提供专业、诚信的权威检测鉴定咨询服务。本项目建设3条试验跑道与碰撞靶场、试验配套作业车间、科研办公楼、专家公寓楼、新能源动力安全检测装配楼、1条新能源动力检测线、场区配套公用工程及设备购置等。项目建设可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逐步投资建设,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可满足投资需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本招标项目为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标段:鲁通检测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路交通设施质量评价中心建设项目(EPC)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鲁通检测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路交通设施质量评价中心建设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鲁通检测服务(山东)有限公司、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公路交通设施质量评价中心建设项目(EPC)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满足);
(4)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满足);
(5) 2023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业绩;
(6) 财务状况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联合体施工成员数量为一名。
3.2.4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2)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施工负责人持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4)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设委托)或授权委托人(如设有)持有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9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