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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浙江鑫盛瑞碳能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处理环保设备招标公告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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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鑫盛瑞碳能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处理环保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6-17号)

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浙江鑫盛瑞碳能科技有限公司7#、8#车间废气处理环保设备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000万元,招标人为浙江鑫盛瑞碳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规模: 废气处理环保设备一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余热锅炉烟气、闪蒸烘干废气、预处理及包装粉尘,废气组分包含烟尘颗粒物、SO2、NOx、CO、焦油雾、H2S、HC1、HF、VOC等。本工程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余热优先利用、集中高空排放原则,针对各产污工序匹配对应治理工艺,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7#、8#车间废气处理环保设备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7#、8#车间废气处理环保设备工程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废气处理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注: 如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以上要求业绩相关指标的,则还需另附证明材料。时间以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

至少选取其中1项业绩,能完整提供该项目2025年度全年连续烟气在线监测(CEMS)有效数据,数据需取自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控平台,可溯源核验超低排放指标达标情况。

信誉要求: 投标人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招投标黑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售后要求: 具备本地化售后服务团队或固定售后网点,可提供及时的设备维修、保养、技术支持服务。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禁止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家企业,仅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9月22日10时00分到2026年09月28日2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0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0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为规范我公司设备采购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采购原则,严控设备采购质量、采购成本及交付周期,杜绝采购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特制定本次环保设备废气处理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方案。

1.项目名称

浙江鑫盛瑞碳能科技有限公司7#、8#车间废气处理环保设备工程项目(招标编号: 2026-17号)

2.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符合资质要求的合法企业公开招募投标人,全程公开透明。

3.全程负责招标筹备、组织实施、评标定标、资料归档等工作。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7#、8#车间。

4.2.规模: 废气处理环保设备一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3.项目概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余热锅炉烟气、闪蒸烘干废气、预处理及包装粉尘,废气组分包含烟尘颗粒物、SO2、NOx、CO、焦油雾、H2S、HC1、HF、VOC等。本工程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余热优先利用、集中高空排放原则,针对各产污工序匹配对应治理工艺,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4.4.招标范围: 废气处理系统(含车间气化余热锅炉废气、活化锅炉废气、闪蒸烘干废气、预处理及包装粉尘废气处理设施)的工艺设计、设备制造与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以第二章“评标标准及办法”和第三章“招标技术要求”所列内容为准。

4.5.建设工期: 90天(含设计、设备制作、安装、调试及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4.7.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 废气处理环保设备

4.8.交货地点浙江省7#、8#车间

4.9.质量要求: 废气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排放指标满足第三章“技术标准与要求”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10.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4.11.履约保证金: 中标合同价的5%

5.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废气处理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注: 如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以上要求业绩相关指标的,则还需另附证明材料。时间以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

至少选取其中1项业绩,能完整提供该项目2025年度全年连续烟气在线监测(CEMS)有效数据,数据需取自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控平台,可溯源核验超低排放指标达标情况。

信誉要求: 投标人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招投标黑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售后要求: 具备本地化售后服务团队或固定售后网点,可提供及时的设备维修、保养、技术支持服务。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禁止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家企业,仅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20:00】止。

7.递交截止时间: 2026-10-06 09:00

8.开标时间: 2026-10-06 09:00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