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阿拉山口市)-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阿拉山口市)-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招标编号:XJZNCS-202602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阿拉山口市)-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1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阿拉山口市)范围的全部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阿拉山口市)-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026年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阿拉山口市)-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具有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文件)和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文件);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证明;
6、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7、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9条提供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交至新疆芝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视为合格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 10时00分到2026年09月30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
七、其他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