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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招标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损余物资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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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损余物资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损余物资处置服务项且(中国人寿财险项目编号:CGXMBH-GD-2026-3,招标代理项目编号:CLF0126GZ05QY26)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并落实资金。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损余物资处置服务项且。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确定不低于3家损余物资处置服务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损余物资处置服务。[以上仅为采购预估量,后续将与中标人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最终采购量以实际下单情况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202711-20281231日,如签订合同时间在202711日后,则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81231日”为准。

2.6服务地点:全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

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1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

止之日期间任意一日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

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8投标人曾与招标人(含母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合作过程中,未因涉及欺诈、伪造单据、骗取款项等案件或

纠纷,被招标人禁止派工且截至投标截止日未恢复派工、罚款、终止合作或列入黑名单的(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投标人应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922且至20261012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北京时间,下同)

5.2.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019093000(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

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6.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提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及原件资料通过快递邮寄至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