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YY-2026-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系统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6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第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系统采购项目设备采购。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
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
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罚。(按响应文件格式中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提供)。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
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
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
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参考《政府采购
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参考《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
一步追究其责任。
补充说明(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响应):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响应。
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须同时提交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③提供授权书。经总公司有效授权后,总公司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均可以被
该分公司在本次投标中予以使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分支机构自身持证的除外);
本项目中标(成交)后,对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共同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3.1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
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3.2地点:河南3.3 方式:现场领取。须携
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3.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 00分
七、其他
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安阳市第三中学的委托,就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
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HNYY-2026-09
1.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系统采购项目
1.3 项目概况 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系统采购项目设备采购。技术参数详见磋
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预算:216000 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 HNYY-2026-09-1 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系统采购项目 216000 216000
1.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
1.6.1采购内容: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园安全智能预警系统采购项目,包含:欺凌防范管理系
统服务,语音求助AI报警智能终端,语音AI预警智能终端,终端安装调试,集成服务与实
施管理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6.2交付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完成。
1.6.3实施地点:安阳市第三中学校内。
1.6.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6.5质保期:一年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按响应文件格式中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提供)。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
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
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
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参考《政府采购
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参考《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
一步追究其责任。
补充说明(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响应):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响应。
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须同时提交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③提供授权书。经总公司有效授权后,总公司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均可以被
该分公司在本次投标中予以使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分支机构自身持证的除外):
本项目中标(成交)后,对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共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
至18:00(北京时间)
3.2地点河南
3.3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3.4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至时间:2026年10月0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河南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6年10月0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河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