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0万元,招标人为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本工程光伏组件布置在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内,拟规划直流侧容量为2912kWp,交流侧容量为2550kW,容配比为1.14。利用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厂房屋面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利用太阳光的辐照度进行发电。本工程以400V电压等级并网,400V接入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在中国信用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3.6其他: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取得电网的接入方案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能够如期并网。若未能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取得电网的接入方案批复文件,招标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的执行,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邮件形式获取。请将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登记的邮箱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项目业主为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本工程光伏组件布置在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内,拟规划直流侧容量为2912kWp,交流侧容量为2550kW,容配比为1.14。利用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厂房屋面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利用太阳光的辐照度进行发电。本工程以400V电压等级并网,400V接入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2.2项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浙江德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厂房屋面。
2.3招标范围:
(1)设计:为用地红线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以及后期服务内容。设计中充分考虑建筑物承重等因素,出具相关的设计方案(包含建筑物承重检测报告和房屋加固方案(如有)、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接入系统设计及施工图、政府部门要求提交的相关设计审批资料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施工:根据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设计图,完成设计图纸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内容。包括(不限于):施工、安装、施工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屋面交付、厂房停电接入、线路开挖、桥架安装、并网柜安装施工、电网接入等)、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数据接入(如有);
(3)采购: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并网柜、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等。所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所有选择的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费、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二次转运费均由投标人承担;
(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与验收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
(7)负责办理除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所需保险;
(8)负责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及供电公司对本项目要求审批的相关手续。
2.4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建设总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但总工期不变(总工期指自备案完成、电网接入意见出具、甲方开工令起算发包人下发开工通知到全部并网发电)。工期总目标:光伏电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全容量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在中国信用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1)设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容量不少于2912kWp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容量不少于2912kWp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
3.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6其他: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取得电网的接入方案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能够如期并网。若未能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取得电网的接入方案批复文件,招标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的执行,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3)方式:邮件形式获取。请将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登记的邮箱中。
(4)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2日9:30(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