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1.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1.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1.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91.9186万元,招标人为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建设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蓝天路211号,利用江苏富化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2.1682MWp,交流侧容量1.95MW。光伏运行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电压等级0.4kV。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子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蓝天路211号,利用江苏富化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2.1682MWp,交流侧容量1.95MW。光伏运行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电压等级0.4kV。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1.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1.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线下获取时经办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
2)线上获取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1.95MW分布式光伏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73元/瓦,直流侧容量:2.1682MWp;总价约为591.9186万元
5、最高限价:2.73元/瓦(以直流侧容量为准,其中设计费:0.05元/瓦;建安工程费:1.56元/瓦;设备费:1.12元/瓦),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建设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蓝天路211号,利用江苏富化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2.1682MWp,交流侧容量1.95MW。光伏运行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电压等级0.4kV。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本项目投标的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
(3)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有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6年6月-2026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6年6月-2026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
(1)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上述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3)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②和③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总承包三级资质[原总承包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覆盖施工工期,如不能覆盖的,应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按国家相关规定新办;③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6年6月-2026年8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认定标准:单项装机容量为1.1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依法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
2、合同;
3、符合国家规定的并网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为设计业绩可不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其他证明材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并网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24日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获取时经办人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2)线上获取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