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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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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SF2026144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500万元,招标人为泸西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500万元(本项目药品按需配送,最终以实际配送药品及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以为以下两者之一:

(1)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有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查验的验证二维码。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行编制的决算表或决算情况说明等。

(2)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2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3.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3.9投标人须具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权限,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所供应的药品各品种按云南省政策要求需执行两票制,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2、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

 七、其他

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SF20261445)

1.招标条件

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2.2招标服务内容: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经综合评估打分后,选拔排名前5位的药品配送供应商承担泸西县人民医院除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以外所有药品的配送任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预算金额:8500万元(本项目药品按需配送,最终以实际配送药品及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4服务期限:1年,在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州、县政策调整,医院有权单方无条件变更或终止合同、配送企业双方均应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2.5服务地点:泸西县人民医院。

2.6入围单位数量:5家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以为以下两者之一:

(1)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有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查验的验证二维码。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行编制的决算表或决算情况说明等。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

(2)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2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3.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3.9投标人须具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权限,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所供应的药品各品种按云南省政策要求需执行两票制,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现场获取

4.1.2网上获取: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