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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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YDZSF2026144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500万元,招标人为泸西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名称: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2.2招标服务内容: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经综合评估打分后,选拔排名前5位的药品配送供应商承担泸西县人民医院除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以外所有药品的配送任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预算金额8500万元(本项目药品按需配送,最终以实际配送药品及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4服务期限:1年,在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州、县政策调整,医院有权单方无条件变更或终止合同、配送企业双方均应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2.5服务地点:泸西县人民医院。
2.6入围单位数量:5家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1)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
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有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查验的验证二维码。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行编制的决算表或决算情况说明等。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
(2)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2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3.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3.9投标人须具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权限,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所供应的药品各品种按云南省政策要求需执行两票制,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500万元,招标人为泸西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名称: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2.2招标服务内容: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经综合评估打分后,选拔排名前5位的药品配送供应商承担泸西县人民医院除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以外所有药品的配送任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预算金额8500万元(本项目药品按需配送,最终以实际配送药品及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4服务期限:1年,在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州、县政策调整,医院有权单方无条件变更或终止合同、配送企业双方均应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2.5服务地点:泸西县人民医院。
2.6入围单位数量:5家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不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麻精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1)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
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有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查验的验证二维码。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行编制的决算表或决算情况说明等。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
(2)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2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3.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3.9投标人须具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权限,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所供应的药品各品种按云南省政策要求需执行两票制,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