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案件项目
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及诉讼案件项目
项目编号
QT30452609455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询价通知单,最低评审价格法)
1、采购内容: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外聘常年法律顾
问及诉讼案件服务,具体详见附件2:
项目概况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4、服务期:白合同签订之日起12月
5、服务地点:详见附件2。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
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公布集团公司2026-2027年法律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合格
单位名单的通知》内蒙古能源(2026)83号中公布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内的单
位: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泰和
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
安理(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尚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玉梅(呼和浩特)
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内蒙古震科律师事务所、内
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蒙法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
所、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启安律师
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德沃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久晖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誉
吴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励炜律师事务所、湖北敬卓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百宁律师事
务所,提供经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
价,如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总所和分所的报价将被
同时视为无效报价: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价(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资格(4)供应商指派的法律服务团队应当至少由3人组成,均需取得有效律师执业证
审查标准
书并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历,提供团队律师的律师执业证扫描件:
(5)团队人员中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有办理
工程合同或供热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
同需能体现团队律师名字,签字盖章日期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6)提供承诺函,内容如下:
①承诺满足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4.3安全文明管理”:②承诺已知晓本项目询价通
知单及其相关附件的一切要求。
(7)《询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日不允许转包或私白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
(3)未在采购人列出的禁止供应商在限制期内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负面清单中。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
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询价期间内注
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询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
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8日9:00至2026年9月22日9:00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或其组建的专家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
审查方式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向采购人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最
终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
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
之前可修改报价,可撤销报价。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5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合同履行期间的常年法律顾
问服务费用及所承办诉讼案件的代理费: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
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
报价规则商:
3、首次询比采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失败:①按时提交供应商审查资料和
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②提交的供应商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
准"要求的供应商仅有一家:
4、重新询比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失败:①按时提交供应商审查资料和报
价的供应商少于2家:②提交的供应商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
准”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
5、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6、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
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7、报价不允许小于0。
报价保证金不收取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
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
特殊情形|法规及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委托项目采购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
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1、成交供应商报价*3%。服务费
2、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
址: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
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或因其它原因,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履约约定|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如有必要可
进行现场考察)或针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
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
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
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1、付款方式:合同有效期内每半年结算一次,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结算要求
50%:供应商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予以付款。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