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一、招标条件
本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2,157,600.00元,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福利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细要求请参阅本遴选文件的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
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
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函)
3.响应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在完成线下遴选程序后,采购人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定点议价,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负责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的备案凭证。(须提供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5.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全部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6日09时30分到2026年09月22日17时30分
遴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番禺区社会福利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2,157,600.00元。
3.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