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54线沿线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54线沿线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编号:JCZX2026-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54线沿线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54线沿线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前区及公共停车区域的基础设施工程和春城大街54线沿线提升工程两部分
(1)建筑前区及公共停车区域的基础设施工程:对老旧小区的建筑前区铺装及区域内公共停车场改造。公共停车场道路路面面积52734平方米;公共停车场翻建面积38980.1平方米;立缘石翻建3462米;方砖步道翻建58280.5平方米;检查井调高756座;雨水口翻建206座;等相关配套设施。
(2)春城大街54线沿线提升工程:54线长4700米,占地面积343853平方米,主要改造12处便民口袋公园及沿线的慢行系统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执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服务工作包含: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对总承包单位提交工程量清单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及价格审核。)、合同价款 款协助拟定、进度款计量审核、变更新增工程索赔等核价、材料调价补差、竣工结算审核(对总承包单位提报的竣工结算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终版工程量清单价格进行审核)、协助竣工决算、造价资料归档、配合各级审计检查、协助招标人纠正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节约建设资金,减少损失浪费、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和投资效益的提高,确保工程按 期完成任务;经济评价、项目后评价不属于服务范围,如需实施另行委托;经济补偿费。
2.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公交54线沿线街区,西安大路以南、开运街以北,正阳街以西,和平大街以东区域。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造价结算结束。
2.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服务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
2.7预算金额:144.9600万元
2.8折扣系数:0.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5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提供本单位缴纳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外省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承接业务备案工作。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注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联系人、(4)联系电话,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