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翼鱼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翼鱼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26-17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翼鱼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76.64万元,招标人为河北翼鱼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77.30平方米,地上8476.73平方米,地下800.57平方米。拟建设4栋单体,其中3栋厂房,1栋设备用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河北翼鱼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北翼鱼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河北翼鱼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鹿数政投备【2026】3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河北翼鱼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河北翼鱼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745.14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77.30平方米,地上8476.73平方米,地下800.57平方米。拟建设4栋单体,其中3栋厂房,1栋设备用房。建设地点:鹿泉区山尹村镇东郭庄村。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工作内容:为本项目设计提供一体化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专业设计、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等所有工作,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结束;设备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建筑工程设备、与建安施工相关的工艺设备等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776.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745.14万元,设计费估算价31.5万元)。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因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团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印有二维码的证件可不带原件)及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证书;
(3)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设计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7)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投标适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8日09时00分。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