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办学条件提升项目(校园智慧安全防范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办学条件提升项目(校园智慧安全防范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ZF2026-102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办学条件提升项目(校园智慧安全防范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0191万元,招标人为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办学条件提升项目(校园智慧安全防范系统采购),采购校园智慧安全防范系统一套,涵盖安全监测预警、安全管理平台、网络承载等服务,以及前端采集、传输交换、存储显示、报警联动等设备与配套施工布设服务。所购设备与系统应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身心特点与校园管理实际,功能上满足校园安全值守、异常事件预警、报警联动处置及与上级平台联网报送的需要,兼顾安全性、稳定性、易用性与可维护性;涉及学生信息采集与使用的,应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办学条件提升项目(校园智慧安全防范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办学条件提升项目(校园智慧安全防范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声明函。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本项目开标时间后)(扫描件,提供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新成立公司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1个月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不足1个月的,需作出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全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具备监管平台赋码的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收据通用缴款书或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收申报表》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若当地政策已合并险种,提供合并后的参保证明即可)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及否决其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应证据以纸质文档的形式保存。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优先采购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2.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申请人将收件地址(邮箱)发送至邮箱获取。其它方式获取:现场获取;或邮寄(邮寄费由供应商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7日0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