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日常维修施工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日常维修施工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6-C-31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日常维修施工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日常维修施工入围项目,本项目共入围4家投标单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日常维修施工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日常维修施工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2026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
面声明原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所配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职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天9:0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4. 招标文件领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税(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