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尼木县“今冬明春”防抗灾饲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尼木县“今冬明春”防抗灾饲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RG-LSNM-CG-2026014)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尼木县“今冬明春”防抗灾饲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尼财存【2026】012号资金中列支,招标人为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 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尼木县“今冬明春”防抗灾饲料采购,详见采购文件“采购清单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尼木县“今冬明春”防抗灾饲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尼木县“今冬明春”防抗灾饲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并统一胶 装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1份,该报名资料留存。 (2)线上获取 供应 商网上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1套(每页加盖公司鲜章,PDF格式), 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予以确认,资料审核合格的供 应商,须将报名材料胶装装订成册后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或开标时带至现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6年尼木县“今冬明春”防抗灾饲料采购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前往现场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11 月 16 日 10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RG-LSNM-CG-2026014
项目名称:2026年尼木县“今冬明春”防抗灾饲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性质:尼财存【2026】012号资金中列支
预算金额:476900.00(肆拾柒万陆仟玖佰元整)
最高限价:476900.00(肆拾柒万陆仟玖佰元整)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清单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4 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并统一胶装装订成 册(每页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1份,该报名资料留存。 (2)线上获取 供应商网上购 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1套(每页加盖公司鲜章,PDF格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予以确认,资料审核合格的供应商, 须将报名材料胶装装订成册后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或开标时带至现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等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本项目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售价:5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16 日 10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 11 月 16 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 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 gov.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提供承诺或查询截图)。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承诺函。
3.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 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贷款。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