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保维修服务的采购公告
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保维修服务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QTJT20260603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保维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6 万元,招标人为本溪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保维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本溪市中心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002) 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本溪市中心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002) 本溪市中心医院制冷设备维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1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1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包,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要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子邮箱获取的须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