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SCYC-2026-F31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祟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10时00分
一、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方式
比选文件自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5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网络报名方式
(1)供应商请提供《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件),格式可自拟或咨询获取模板,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信息;
(2)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连同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
3、报名信息的修改
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加采购活动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修改。)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