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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标

安阳市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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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安阳市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TGJ-20261004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85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相关资料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殷都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TGJ-202610044

2.项目名称:安阳市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885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安阳市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质量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到365天后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凡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参考《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②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③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殷都区。

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1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非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殷都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