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滨湖科学城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投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询比邀请
合肥滨湖科学城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投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询比邀请
受合肥滨湖科学城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现对合肥滨湖科学城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投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2026HEFRQ60457
1.2项目名称:合肥滨湖科学城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投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单位
1.3项目地点:合肥市
1.4项目单位:合肥滨湖科学城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项目范围:为强化已投项目风险防控与退出全流程法律支撑,保障基金合规运作,对已投项目提供专项投后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法律顾问等。本项目为招标人股权投资项目,金额约为2000万元,拟实施项目退出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预算:12万元
1.8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1.9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本次比选第1标段。
2.供应商资格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3供应商业绩要求:/
2.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近一年内因违规执业受到中国律师协会公开惩戒和处罚。
2.7其他要求: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0年及以上诉讼/仲裁工作经验,且承办过3个以上(含)民商事领域诉讼/仲裁案件。
3.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10-30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询比时间及地点
4.1询比时间:2026-11-0314:00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